問:我和我的美國未婚夫要去四川省民政廳婚姻登記處登記結婚。他在美國開了英文版的單身證明(Affidavit of Single Status),請問需要把這個單身證明翻譯成中文嗎?


答:需要的,根據民政部的規定,“當事人向婚姻登記機關提交的“無配偶證明”等材料是外國語言文字的,應當翻譯成中文。由當事人所在國駐我國使領館、我國駐外國使領館、婚姻登記機關認可的權威翻譯機構或婚姻登記機關指定的翻譯機構出具的翻譯文本均可?!?/p>

成都翰譯翻譯公司的出具的單身證明認證蓋章翻譯件得到四川省民政廳婚姻登記處,如有需要此類翻譯服務,請聯系我們:028-86283116。